(已截止申請)
申請資格

符合以下條件的所有香港官立、津貼或直資中學均可申請參加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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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得校長或相關管理層書面同意,支持學校參加計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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展示出對實踐「翻轉教學」的熱誠及決心(例如在辦學願景、學校政策及教學資源投放等方面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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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名4名老師成為「先導老師」,於計劃期間(2020/21上學期及下學期)在校內實踐及推廣「翻轉教學」。
其中2名老師須於每個學期各有至少一班採用「翻轉教學」來授課,其教學時間約佔總課堂時間的25%。
甄選準則
符合以下準則的申請學校將會在遴選時放在較前的位置:
申請學校須提交申請表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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簡述有興趣參加此項目的原因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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闡明校方會如何支持老師實踐翻轉教學;以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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簡述每位提名老師的翻轉教學計劃
(例如:如何安排翻轉課堂時數(建議佔總課堂時數大約25%或以上)及翻轉的策略等。)